关于举办涉税专业实务“双师型”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中税协秘发〔2022〕44号

发布时间:2022/12/08 10:11:53 访问次数: 445 【字体: 责任编辑:admi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行业产教融合工作规划(2018-2022)》,深入推进税务师行业与院校的产教合作,建设行业与院校双向师资队伍,满足院校财税专业教师提升涉税实务课教学水平和相关教学能力的要求,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于12月26日-31日在中税协大学生实习平台(登录网址为:http//sec.cctaa.cn)举办“涉税专业实务‘双师型’线上师资培训班”,通过培训遴选一批既有专业理论又精通实务操作的优秀教师,更好地服务院校实务课程教学、税务师行业后续教育以及实务课题研究。培训班由税务师行业和院校知名专家联合授课。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12月26日—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1月15日为课程复看时间)

    二、培训对象

    全国院校财税专业骨干教师和税务师事务所业务骨干人员。

    三、培训内容与授课专家

    (一)税务师行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开班动员)——谢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党委副书记、中税协常务副会长)

    (二)《税务师行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解析——李林军(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委员、中税协副会长)

    (三)专业课程教学与社会实践结合研究——艾华(湖北华政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丁芸(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五)院校与行业产教融合探讨——赵迎春(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风险评估与管理——王金霞(吉林财经大学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人才)

    (七)高校培养税务师行业人才课程设计和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何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

    (八)税收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原则性差异及主要表现——禹奎(中国人民大学)

    (九)增值税留抵退税——赵静(中汇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

    (十)新时代税制改革趋势与税收思维创新——李永海(兰州财经大学)

    (十一)涉税服务信息化创新——李记有(北京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

    四、相关说明

    (一)所有学员免费参训。

    (二)培训结束颁发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用印的“涉税专业实务‘双师型’师资培训证书”。

    五、报名方式

    参与人员通过“中税协校企服务”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微信搜索)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可登录“中税协大学生实习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ec.cctaa.cn)主页下方“通知公告”查看。

    六、联系方式

    (一)中税协联系人:葛老师(010)83755896;

    (二)报名及技术联系人:龙老师 17801309160。

    七、其他事项

    (一)请参训人员自觉参加培训。报名成功的学员,如果实际并未参加培训,学时将记为“0”,且该期培训的学习情况将记录为“不合格”;

    (二)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23日;

    (三)本期培训班为线上教学方式,报名成功后通过班级微信群发送在线学习入口;

    (四)培训结束后相关证书通过报名信息中预留的邮箱发送。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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