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最新会计准则与 税法差异培训班的通知

——中税协发〔2022〕106号

发布时间:2022/10/28 08:56:41 访问次数: 335 【字体: 责任编辑:毛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现将举办最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1月13日报到,11月14日—18日全天上课,19日返程。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中税协扬州培训基地),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515号。

  二、参加人员

  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中税协个人会员。

  三、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

 (一)新收入准则与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赵朝敏;

   (二)PPP项目会计核算与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石玮;

 (三)金融工具准则与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吕明;

 (四)套期准则、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与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王自荣;

 (五)新租赁准则与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余芳芳;

 (六)股份支付准则与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鞠铭;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准则、或有事项准则与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高金平;

 (八)所得税会计准则讲解—高金平;

 (九)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与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陈玉琢;

 (十)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辛连珠

 (十一)学党史 唱红歌—孟昭君、洪兆平

 (十二)答疑与交流会—专家组。

   四、报名方式

  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 “面授培训班报名”;或直接登录网址www.ecctaa.com“教育培训”。报名经地方税协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五、收费标准

  (一)培训费

  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个人会员培训费用由中税协培训经费统一支付,参训学员无须支付培训费用。

  (二)食宿费

  培训期间基地统一食宿,食宿费:2700元/人/期(单人单住,由培训基地现场收取);无特殊原因不得自行安排。中途离校的学员,原则上不予退还食宿费。

  六、联系方式

  (一)中税协联系人:010-83755854 屠老师

  (二)接站咨询电话:0514-87806600 舒老师

  扬州培训基地位于江苏扬州扬子江北路515号,学员可自行报到。扬州培训基地提供南京、镇江和扬州等三市机场、火车站的班车接送站服务。

  每位学员均需在“社区疫情防控排查表”(见附件)填写来扬时间、车次、航班号、到达时间、是否接站等信息。

  报到当日,已报接站人员可在各接站地点与接站人员联系,各接站点联系手机(仅限报到当日开通)为:南京禄口机场(接站点:南京机场T2航站楼一楼4号门内):19962605600;南京南站(接站点:南京南火车站北出口右转100米麦当劳门口):19962605606;镇江南站:19962605609;扬州泰州机场:19962605616;扬州火车站、扬州东站:19962605618。

  七、其他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扬州培训基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院疫情防控专题会精神,要求到校学员必须提供“行程码”“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扬州培训基地不接收7日内有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员,请参训学员到校后,自觉遵守班主任对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学院疫情防控要求跟随国家相关规定随时调整,如有变化将及时通知)

  (二)填写“社区疫情防控排查表”:根据中税协扬州培训基地疫情防控要求,每位学员填写“社区疫情防控排查表”,提供单位地址(精确到街道),来扬时间、车次、航班号等信息,班主任需提前两天将“社区疫情防控排查表”,提交给社区。

  (三)答疑交流会:本期培训班将举办答疑交流会,为提高答疑效率,接到报名确认信息后,请尽早提交问题。邮箱:zsxpxyz@163.com。

  (四)报名成功后无故缺席的人员,个人及所在事务所将被报名系统记录,今后报名培训将受限制。

  (五)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9日18:00。

       (六)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附件:社区疫情防控排查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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